为促进随军家属就业,加强随军家属就业服务队伍建设,报请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同意,舟山市驻舟部队随军家属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随军家属就业中心)决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就业协管员。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随军家属就业服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应当在2021年4月30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
5.驻舟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4月06日—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在市驻舟部队家属中心(舟山市定海区青垒头路10—6号)现场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随军审批表复印件或部队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3.应聘人员报名前须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社窗口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
4.应聘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具体名单在“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http://tyjrswj.zhoushan.gov.cn)”上公布。
四、考试及录用
1.考试采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以最高分录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统一在“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http://tyjrswj.zhoushan.gov.cn)”上公布。
3.体检:通过考试人员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体检费自理。
4.应聘人员正式录用后,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录用人员年收入4.6万元左右(包含个人应缴社保、公积金部分)。
五、其他要求
1.录用人员工作期间不再享受随军家属未就业期间生活补助。
2.录用人员工作岗位根据工作需要由随军家属就业中心调配。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860371,88144(军线);联系人:张冬琼
舟山市驻舟部队随军家属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