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驻舟部队随军家属就业服务中心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19 10:46:51信息来源:市驻舟部队随军家属就业服务中心 访问次数: 字号:[ ]

为促进随军家属就业,加强随军家属就业服务队伍建设,报请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同意,舟山市驻舟部队随军家属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随军家属就业中心)决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就业协管员。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随军家属就业服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应当在2021年4月30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

5.驻舟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4月06日—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在市驻舟部队家属中心(舟山市定海区青垒头路10—6号)现场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随军审批表复印件或部队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3.应聘人员报名前须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社窗口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

4.应聘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具体名单在“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http://tyjrswj.zhoushan.gov.cn)”上公布。

四、考试及录用

1.考试采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以最高分录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统一在“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http://tyjrswj.zhoushan.gov.cn)”上公布。

3.体检:通过考试人员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体检费自理。

4.应聘人员正式录用后,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录用人员年收入4.6万元左右(包含个人应缴社保、公积金部分)。

五、其他要求

1.录用人员工作期间不再享受随军家属未就业期间生活补助。

2.录用人员工作岗位根据工作需要由随军家属就业中心调配。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860371,88144(军线);联系人:张冬琼

舟山市驻舟部队随军家属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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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驻舟部队随军家属就业服务中心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促进随军家属就业,加强随军家属就业服务队伍建设,报请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同意,舟山市驻舟部队随军家属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随军家属就业中心)决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就业协管员。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随军家属就业服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应当在2021年4月30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

5.驻舟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4月06日—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在市驻舟部队家属中心(舟山市定海区青垒头路10—6号)现场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随军审批表复印件或部队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3.应聘人员报名前须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社窗口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

4.应聘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具体名单在“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http://tyjrswj.zhoushan.gov.cn)”上公布。

四、考试及录用

1.考试采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以最高分录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统一在“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http://tyjrswj.zhoushan.gov.cn)”上公布。

3.体检:通过考试人员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体检费自理。

4.应聘人员正式录用后,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录用人员年收入4.6万元左右(包含个人应缴社保、公积金部分)。

五、其他要求

1.录用人员工作期间不再享受随军家属未就业期间生活补助。

2.录用人员工作岗位根据工作需要由随军家属就业中心调配。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860371,88144(军线);联系人:张冬琼

舟山市驻舟部队随军家属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