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申报2022年度关爱退役军人公益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08 16:50:27信息来源: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访问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关心关爱我市退役军人,引导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服务退役军人工作,发挥公益组织在服务关爱退役军人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我市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面向我市相关社会组织公开征集关爱退役军人的公益项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服务的重点对象

重点优抚对象,困难退役军人,高龄、空巢退役军人等。

二、服务区域

项目服务范围主要在定海区、岱山县、嵊泗县。

三、服务周期

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周期为一年。

四、服务内容

1.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

2.为退役军人提供精神抚慰和社工专业指导;

3.为困难退役军人及其家庭提供帮扶援助服务;

4.其他与退役军人有关的公益服务。

五、项目资金

每个项目补助资金2-4万元。

六、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或机构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按规定参加年检,且年检合格,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记录的社会组织,或其他具有法人资质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力量;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机构和法人治理机制;

3.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4.有开展实施社会公益项目能力和意愿的,具有良好信誉;

5.获得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从事过同类型公益项目的社会组织或公益团队优先。

七、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时间截止2022年3月15日;

2.请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舟山市关心关爱退役军人公益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一式三份,报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田螺峙路480号);

3.申报时,需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佐证材料;

4.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承接单位。

咨询电话:2620319。

附件:舟山市关爱退役军人公益项目申请表.docx

舟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2年3月8日      

首页
> 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申报2022年度关爱退役军人公益项目的公告

为进一步关心关爱我市退役军人,引导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服务退役军人工作,发挥公益组织在服务关爱退役军人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我市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面向我市相关社会组织公开征集关爱退役军人的公益项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服务的重点对象

重点优抚对象,困难退役军人,高龄、空巢退役军人等。

二、服务区域

项目服务范围主要在定海区、岱山县、嵊泗县。

三、服务周期

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周期为一年。

四、服务内容

1.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

2.为退役军人提供精神抚慰和社工专业指导;

3.为困难退役军人及其家庭提供帮扶援助服务;

4.其他与退役军人有关的公益服务。

五、项目资金

每个项目补助资金2-4万元。

六、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或机构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按规定参加年检,且年检合格,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记录的社会组织,或其他具有法人资质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力量;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机构和法人治理机制;

3.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4.有开展实施社会公益项目能力和意愿的,具有良好信誉;

5.获得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从事过同类型公益项目的社会组织或公益团队优先。

七、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时间截止2022年3月15日;

2.请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舟山市关心关爱退役军人公益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一式三份,报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田螺峙路480号);

3.申报时,需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佐证材料;

4.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承接单位。

咨询电话:2620319。

附件:舟山市关爱退役军人公益项目申请表.docx

舟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