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和普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普陀区青龙山革命烈士纪念碑正式获得全市首本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权证,标志着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产权登记工作取得了又一重大成果。
青龙山革命烈士纪念碑位于沈家门街道青龙山顶,占地约1亩,始建于1984年,1994年6月被评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21年1月又被列为浙江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此次不动产权证的颁发,不仅为青龙山革命烈士纪念碑提供了法律上的产权保障,也为其今后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此次不动产权证的颁发,是我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烈士纪念设施规范化建设的具体举措,体现了对英雄烈士的尊崇尊重和对红色资源的关心重视,必将进一步推动形成学习英烈、崇尚英雄良好社会氛围。
“青龙山革命烈士纪念碑不动产权证的颁发,是我市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确保这些宝贵的红色资源得到更好的传承和利用,让烈士精神永放光芒。” 普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人说。